<%@LANGUAGE="JAVASCRIPT" CODEPAGE="936"%> 赵若舟,科学哲学,国学

赵若舟:达尔文邪恶的错误之一
1.达尔文的错误
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发表已经有146年了,虽然我们现在的人不能要求一个科学家在146年前不犯错误。但认识到这种错误却可以让我们以后在科学上少犯错误。

达尔文有好多种错误,如:他同意拉马克所说获得性状遗传作为一个法则。现在看来那咱获得性遗传对生物的进化并不重要。再有,达尔文强调物种形成的渐变方式,否定质变的可能,他多次引用的"自然界没有飞跃"的观点是很偏面的。现代科学研究表明生物进化中既存在量变,更存在质变。而质变则有可能是物种形成的主要方式。

达尔文最大的错误就在于他把生物进化的单位确定为个体而不是种群。现代进化理论则确定了生物真正的进化的单位是种群而不是个体。达尔文的进化论可以概括也四点:1.过度生殖;2.生存斗争;3. 适者生存;4. 遗传与变异。其中他把生存斗争看成生物进化的主要动力。分为三类:种内斗争;种间斗争;与无机环境的斗争。

生存斗争一词的使用的确连他本也认为不太合适,所以用了"当作广义用的生存斗争这一名词"。现在看来这一词的使用已经不是不合适,而是错误的了。

同种生物食性和生存空间相同,竞争应最激烈。事实上绝大多数种内斗争是温和的。狼为了争夺食物常常争斗,但胜利的狼一般不会把失败者咬死。失败者也绝不逞强,而是把自已最薄弱的部位暴露给对方,胜利者得到食物就中止了。狮子常常为了领地和配偶发生竞争,但真枪真刀打的情况很少,而是用吼声和长长的鬃毛恐吓对方。因为两狮相斗,必是一死一伤。野生的狮子如果牙或是爪出了问题是很难存活的。

种内相残现象在生物界是很少见的。这说明自然不仅选择生存斗争中的胜利者,同样选择那些对同种个体具有同情心的物种。可以想象一个相互残杀的物种在没有恶劣的自然环境选择之前就已经死的差不多了。这样的物种可能在地球上生存吗?

相反,种内互助却是十分普遍的现象,我不必说社会性昆虫的协作,也不必说哺乳动物家庭内的雌雄分工为了它们的后代而合作。单说食肉动物,如狼群和狮群的合作捕猎,食草动物野牛群对捕食者的合作防御也是十分普遍的事。

对于种间竞争,如果一方能迅速致对方于死地这自然是最佳结果。可是事实上如果双方长期对峙,可能对谁都没有利。所以,许多生物都可以有效避免种间竞争。生活在同一森林的鸣禽就尽可能的占据不同的生态位,而避免种间竞争。在空间上,许多生物群落都呈现分层现象,从而占用不同的空间,有效避免相互的竞争。

再有捕食和寄生关系是不能算作竞争关系的。而达尔文则将它们也归入了他的广义的竞争的范围。寄生可以看做是生物合作的前奏,内共生学说则认为,真核细胞的线粒体和叶绿体分别是好氧菌和蓝藻侵入真核细胞中而形成的共生体。而寄生则是共生的前奏。聪明的寄生者只有和寄主和平共处甚至是为寄主服务才有更多的生存机会。否则,它必随着寄主的灭绝而灭绝。虽然这个合作的前奏是痛苦的传染病,仍应看作是自然的必然过程。人这样的复杂的哺乳动物其实就是多种生物的共生体。也可以说没有寄生就没有共生,没有共生就没有高等的生物,包括人。

捕食者和被食者则是协同进化的典范。1907年在美国亚利桑那州的凯巴,40多万公顷的草原上,约有4000头黑尾鹿以该草原上的牧草为生,同时也有美洲狮和狼等捕食者同时存在,鹿群和捕食者保持动态平衡。后来为了发展鹿群而开始捕杀美洲狮和狼,鹿群的数量随着天敌减少而不断上升。到1918年鹿群达40,000头,开始出现草场过渡损耗的迹象。1924年捕食者几乎被捕杀殆尽,鹿群数量猛增到10万头左右,草场受到严重破坏,牧草无法满足供应。两个冬天后,鹿群数量下降至6万头左右,到1939年,鹿群仅剩下1万头左右。被食者为捕食者提供了食物,而捕食者总是捕食那些体弱多病的个体,从而使被捕食者向更健康的方向发展。自然状态下,捕食者的捕食过多的过猎现象是很少发生。这也说明捕食者和被捕食者外表的竞争其实存在着合作。

生物有能力和无机环境斗争吗?这个说法达尔文本人也觉得勉强。其实对于无机环境而言,生物更多的只能是被动的适应。当然,改造是有的,那就是全球的植物对大气和土壤的改变。但对于动物来讲战天斗地的事除了人,没有哪个物种能做得出来。动物对环境是以破坏为多,改善则很少。自然选择的胜利者就是能适应环境和保护好环境,那些破坏环境的物种是注定要灭绝的。有关这一点,恐龙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它狭食性,很挑食,又很贪婪,食肠大。最终把自已的环境破坏的不成样子而走向灭绝。(恐龙灭绝的原因仍有争议。以上可能是一方面的原因。)
作者:赵若舟,系《21世纪人类生存危机报告》作者,人类危机在线http://rlwj.com站长,国学复兴网http://guoxuefx.cn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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