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城市交通污染控制

    自1886年世界上第一辆汽车诞生的那一大起,它快速、方便、舒适、省时、安全的特点受到了人们普遍的欢迎。中国的汽车工业刨建于1956年,当时的汽车工业技术基础主要建立在国外四十年代的设计水平上。在其后的二十年中,中国的汽车工业发展十分缓慢,并以生产中型卡车和大轿车为主。上海是我国最初的轿车生产基地,但生产量非常少。与此同时,汽车的进口亦受到严格限制。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汽车制造厂不断增加,1980年汽车生产厂有56个,1991年增加到110个,生产汽车零配件的厂家已超过2000个。在这一时期内,进口汽车的数量也急剧增加。1979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只有200万辆,1985年达到350万辆,1995年底,我国的汽车保有量已超过了1000万辆。而且仍以大于13%的年增长率继续增长。预计到 2000年,中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2000万辆。

    一、城市交通污染现状
    在汽车工业迅速发展的同时,必须注意到汽车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如在生产过程中废水、废气和废渣的排放,在使用过程中有害气体的排放和交通噪声的影响,在车辆报废时增加的废弃物等。使用中的机动车是城市的流动污染源,主要表现在对城市的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特别是对城市空气的污染,这对我国以燃煤为主造成严重的城市空气污染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目前,中国国产新出厂汽车单车排放污染程度,同美国、西欧。日本等国家同类汽车相比,约高几倍或几十倍,有些车辆由于维修保养不善,排气污染更为严重。以北京为例,目前机动车保有量110万辆,数量仅为东京都和洛杉矶市的五分之一,但汽车排放的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x)总排放量,己超过东京都和洛杉矶市。北京市交通干线上的CO、NOx几年来一直严重超标。1988年的监测结果表明:北京市三环路内30条街道路中心和人行道大气中的CO均100%超标;夏季69天中臭氧小时浓度值超标达530次,最高浓度值为394微光/立方米,超标1.5倍,潜伏着发生光化学烟雾的危险。
    上海市1993年~1994年的监测结果表明:其主要交通路口和路段大气中的CO平均浓度值超过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比率达到27%,最大超标倍数为2.1倍;NOx平均浓度值的超标率为85%,最高日均浓度值的超标倍数高达9倍。
    广州市近年来机动车排气污染对整个城市大气污染的贡献率不断上升,机动车排放的NOx对大气污染的贡献率,从1988年的64%上升到1994年的79.3%,CO则从63%上升为88.8%。从1992年起,广州市的大气污染己从燃煤污染型转变为燃油污染型,1994年大气环境监恻结果表明:NOx、CO及总悬浮颗粒物 (TSP)污染严重,其中以NOx污染最为严重。在特别繁忙的区域,NOx日均值超标率达80.4%。
    其它城市主要交通道路上大气污染物超标和噪声超标现象亦很严重。1991年~1993年,中国交通警察职业性影响及防护对策研究科研协作组,曾对全国部分大中城市的交通路口各干道环境污染状况进行了调查与测定。结果表明,这些区域的汽车尾气和交通噪声的污染都很严重(见表4-1、4-2)

表4-1 各城市交通道路大气污染监测结果

城市名称 粉尘mg/m3 一氧化碳mg/m3 氮氧化物mg/m3 光氧化物mg/m3 总烃mg/m3 铅mg/m3
重庆 17.7 0.50
合肥 1.2 13.4 0.10 0.25 0.3 13.5×10-4
天津 2.7 19.7 0.27 2.00×10-4
包头 0.8 5.9 0.17 0.05 3.8 9.40×10-4
南宁 1.0 0.48
西安 1.9 16.4 0.14 0.17 17.0×10-4
南昌 0.8 0.25 11.3×10-4
武汉 2.9(0.7) 10.2 0.33
长沙 1.2 11.3 0.25 0.42 2.1 4.70×10-4
北京 3.9 31.0 0.60 0.76 1.1 15.0×10-4
郑州 0.8 16.6 0.24 0.40 4.1 25.8×10-4
济南 0.9 12.0 0.29 6.00×10-4
国家标准 粉尘 一氧化碳 氮氧化物 光氧化物 总烃
一级 0.15 4.0 0.05 0.12    
二级 0.30 4.0 0.10 0.16    
三级 0.50 6.0 0.15 0.20   7.0×10-4
参考标准         0.125  

表4-2 各城市交通道路噪声测定结果

城市名称 等效连续噪声
分贝(A)
L10 L50 L90
重庆 61-90(72) 71-80 71-77 70-80
合肥 81-87(78) 84-87 70-75 67-72
天津 75-81(78) 79-84 74-80 73-76
包头 71-81(75) 64-78 69-80 67-81
南宁 80 86 77 72
西安 73-77(76) - - -
南昌 78-87(80) 82-89 76-85 70-78
武汉 74-80(77) - - -
长沙 78-92(83) - - -
北京 78-92(75) - - -
郑州 67-90(73) - - -
洛阳 73 - - -
济南 73 77 75 73

    二、汽车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1.汽车排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汽车排放的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铅(Pb)、碳烟、苯井芘(BaP),对人体都有直接的危害。
    由于CO是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因此不易被察觉。城市中CO的浓度一般为几个PPM,很显然主要是人为造成的。CO对人体最大的危害,是当人吸入含有CO的气体时,人体血液中的血红蛋白(Hb)便立即同CO结合,生成碳合血红蛋白(COHb),使这部分Hb不能与O2结合生成氧合血红蛋白(O2Hb),而失去输送O2的功能,就会导致人体的各部分组织缺氧,特别是人脑组织和心脏缺氧后便很快进入昏迷状态,严重者便会死亡。
    氮氧化物(NOx)的破坏力也很强。汽车排放的主要是NO,但NO在空气中很快被氧化成NO2。当空气中的NO2达到0.12ppm时,就可闻到异味,NO2是一种毒性很强的腐蚀剂,当空气中的NO2被吸入到肺内,就会在肺泡内形成亚硝酸(HNO2)和硝酸(HNO3),由于这两种酸有较强的刺激作用,就会增加肺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导致胸闷、咳嗽、气喘甚至肺气肿等症状的疾病。
    汽车排放的铅占大气中铅的97%,大部分颗粒直径为0.5μm或更小,因此可以长时间地飘浮在空气中。如果接触高浓度的含铅气体,就会引起严重的急性中毒症状,但这种状况比较少见。常见的是长期吸入低浓度的含铅大气。较大颗粒吸入到呼吸道粘膜上,可随痰排出。较小颗粒可通过呼吸道进入肺的深部组织,这部分很小的含铅气体,可以引起慢性中毒症状,如头昏、头痛、全身无力、失眠、记忆力减退等神经系统综合症。当铅在人体内各器官的积累增加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影响人体的生理机能和造血机能,尤其对少年及幼儿的中枢神经系统和造血系统影响更大。此外,长期慢性铅中毒者,心脏和肺将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人的智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甚至成为呆傻。铅还具有高度的潜在致癌性,其潜伏期长达20~30年。
    汽车排放的BaP和柴油机排出的碳烟都有一定的致癌作用。
    此外,汽车排放的废气通过其它方式对人体还有间接影响,如:引起紫外线减少、光化学烟雾、细菌总数增加,排气还有可能污染蔬菜、加剧温室效应等。
    光化学烟雾产生的罪魁祸首是NO2和HC。当空气中有这两种物质存在,再遇到合适的气候条件时,如强烈阳光、无风、逆温等,就会产生光化学烟雾。光化学烟雾对人的影响主要是对眼睛和呼吸道产生刺激,使红眼病患者增加,促进哮喘病人发作,并引发其它疾病。美国洛杉矶市民1970年眼睛受害达128天之久,全市居民有3/4以上患过红眼病。同年东京也发生过光化学烟雾,有2万人染上红眼病。
    2.汽车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日本人1978年给北海道到九州的日本全国24个都道府县居民散发了调查卡,调查结果表明,最令人烦恼的正是汽车交通噪声。美国环境保护局(EPA)进行的全国规模的城市噪声调查也得到了同样的结果。
    长期在噪声中暴露会导致人听力损失或听阈上移。大量的统计研究表明,在声级为85dB的噪声下工作的人,30年后耳聋发病率大约是8%;90dB为20%;95dB为30%。
    听力正常的人,如果在一定的时间内,听到90dB以上强大的噪声,也可引起一过性听力下降,通常把这种现象称为一过性重听(TTS)。在TTS恢复之前再反复暴露于90dB以上的噪声之中,最后则听力不能恢复正常而成为永久性耳聋或噪声性耳聋(PTS)。
    汽车交通噪声对城市居民的工作、休息造成影响引发的申诉和纠纷越来越多,已成为城市一大公害。

    三、防治汽车排气污染的政策和措施
    我国政府早在八十年代初就开始进行汽车排气污染的防治工作。198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机动车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1990年,国家环保局、公安部、交通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环保局、交通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防治汽车、摩托车排气污染的技术政策》。到目前为止,国家己颁布了17项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这些标准是参考欧洲、美国、日本的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控制法规制订的,其控制水平大约为欧洲七十年代中期水平。
    中国的一些环境管理制度,如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现场检查制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制度等,都把汽车排气污染控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在淘汰含铅汽油,推广无铅汽油方面,中国的立法机关和政府部门作出了积极的努力。1995年,全国人大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家鼓励、支持生产和使用高标号的无铅汽油,限制生产和使用含铅汽油”,“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规划,逐步减少含铅汽油的产量,直至停止含铅汽油的生产和使用”。为此,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计委、经贸委等10个部(委)组成了“国家淘汰车用含铅汽油协调小组”,指导全国汽油的无铅化工作。
    城市地方政府应结合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加强对汽车排气污染的防治工作,主要措施包括:
    1.禁止非法占用机动车车道
    中国主要城市中,机动车行驶速度较低,这导致了燃料的更高消耗。如果汽车以不到20公里/小时的速度在城市街道上行驶,其油耗是高速公路上自由行驶时油耗的两倍。导致汽车低速行驶的原因很多,其中各种活动占用机动车道是一个主要原因。如经商占道、仓库占道、工厂占道、施工占道、停车占道、垃圾占道。
    2.拓宽道路,修建立交桥和地下铁道
    拓宽道路是花钱少、见效快的积极措施,修建立交桥和地下铁道是缓解城市交通,提高车速,降低汽车排气污染的有力措施。
    3.街道绿化
    在人行道两侧和车辆分行线上,栽草植树,或修建转盘,在转盘内栽草植树,一方面可以美化城市环境,增加城市的情趣,又可以吸附、吸收一些粉尘和有害气体,降低环境污染。另外,对降低噪声污染也起着很大的作用。
    4.合理调整汽车流量
    为了缓解城市交通,白天大型货车禁止驶入市区,在交通拥挤或车流量较大的路口、路段采取措施,合理调配,保障车辆畅通。
    5.加强交通管理
    包括合理调整红绿灯信号时间;住宅小区禁止大型货车驶入;重点区域禁止鸣喇叭;发展轻污染交通工具,电车和双层载人汽车是较好的选择;提高汽车利用率,尽量做到一车多用,减少空载。

第六章 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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